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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固安科房屋安全检测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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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安全责任人对其房屋安全有什么样的义务?
   
 

 根据《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规定......

答:根据《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规定: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所属房屋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使用(如防盗网、空调支架等)安全责任,要定期检查,发现隐患的,要及时委托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和治理。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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